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认证培训

类别:个人技能      编号:KC212

  • 开课日期培训天数上课地区状态
  • 2007年12月03-30日28天广州市已过期
  • 原价:¥1800优惠价:¥1800

    招生对象: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课程介绍: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权威认证政府认可社会认可全国通用

    简介: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并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通用,根据国家“持证上岗”的政策,工作中享受等级待遇。为此,根据《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2]35号)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与管理能力,培养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考试一经合格和审查通过,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相关级别资格证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该证书为上岗资格、办事资格、谋职晋升、资格评定及管理资历证明。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学习内容:

    学习系统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同时配以模拟试题和总复习,核心内容为6大模块:

    1.人力资源规划;4.考核与评价

    2.招聘与配置;5.薪酬与福利管理;

    3.培训与开发;6.劳动关系

    收费标准: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3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

    2、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95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

    3、各班报名费¥50元。

    4、注意事项;全国统一鉴定的费用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师资力量:

    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资深教授,大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5月,11月

    报考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考试事项:

    全国统考。分为知识测试(2小时)和技能测试(2小时)两部分,均是笔试,均为60分及格。

    证书情况:

    参加人力资源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相关级别人力资源国家级相关级别资格证书

    报读情况:

    1.备齐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一份和大1寸黑白相片5张报考.

    2.如考试不通过,可免费重读

    讲师介绍:

    劳动部门指定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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