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的法律管理

类别:人力资源      编号:KC55353

  • 开课日期培训天数上课地区状态
  • 2015年07月16-16日1天东莞市已过期
  • 原价:¥600优惠价:¥600

    招生对象:

    负责企业员工关系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企业离职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奖惩的管理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招聘经理、法务、人力资源管理者

    课程介绍:

    培训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8年开始实施,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开始逐渐影响到实体经济,在2009年企业可能面临不得不裁员,但裁员方案又面临成本与风险的双重考验,如何能避免不当的规模性裁员引发企业经营管理危机?如何确保不由于不当交接影响到工作进度?如何防止因为流程或规则不当引发的员工离职劳动仲裁……“如何做好员工离职的工作”每当有员工离职,人力资源部门都要面临一个挑战:如何做到既为企业负责,又对员工负责?本次研讨就是通过细化研究相关的流程与可能出现的问题,来减少员工离职可能带给企业的后遗症。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当企业要求员工离职

    企业“炒”人必须要具备法定条件

    ―员工有过错时的离职安排(重点讲解员工严重违纪时的离职)

    ―员工不适岗时(重点讲解试用期离职和不胜任工作岗位时的离职)

    ―员工无过错时的离职安排(重点讲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下的离职)

    当企业不得不进行集体性裁员的程序

    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要点

    企业安排员工离职会涉及到的补偿金、赔偿金及违约金

    企业主动安排员工离职时需完成的工作清单

    第二部分当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要求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企业可以拒绝吗?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时企业各方应该完成的工作

    员工离职时可能涉及的赔偿

    ―签订服务期条款下的员工离职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下的员工离职

    ―其他情况下的员工离职

    当企业遭遇不正当竞争和企业秘密泄露

    如何有效地进行离职交接

    企业留人政策大盘点

    在员工提出离职的前提下,企业是否有权要求员工无条件提前离开?

    第三部分职工离职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的离职与续签

    比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力派遣人员的离职

    特殊劳动关系下的员工离职

    第四部分当员工离职进入法律程序

    如何预防劳资纠纷?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与程序

    企业与员工谈判:个人谈判、工会谈判、通过第三人/机构协调

    劳动争议中企业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中企业如何有效地搜集证据

    如何有效地与律师一起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角色扮演:模拟法庭

    讲师介绍:

    吕老师

    资深咨询顾问,国内实战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发表员工关系专业文章数十篇,长期致力于劳动争议、员工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等领域内的司法实务和研究,擅长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协议的撰写及劳资纠纷处理。

    辅导部分客户:

    曾服务的企业有: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联合利华、物产集团、中国邮政金华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秦山二期、宝业集团、浙江大华技术、德华集团、欧诗漫集团、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贝尔、BP石油、横店集团、中国网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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