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与投资开发法律事务培训

类别:财务管理      编号:KC8354

  • 开课日期培训天数上课地区状态
  • 2012年02月18-18日1天上海市已过期
  • 2012年06月16-16日1天上海市已过期
  • 2012年10月27-27日1天上海市已过期
  • 2012年12月29-29日1天上海市已过期
  • 原价:¥1490优惠价:¥1490

    招生对象:

    房地产行业所有人员。

    课程介绍:

    (1天)

    收费标准:1490元/人(包括会务费、听课费、讲义费、授课当天的中餐费)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课程对象:

    房地产行业所有人员。

    课程目标:

    掌握房地产预售、销售流程;

    掌握房地产抵押流程;

    房地产相关事务流程

    了解创设房地产项目的一般流程;

    了解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拆迁安置补偿的一般应对技巧;

    房地产融资技巧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房地产交易

    第一单元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第二单元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单元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第四单元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第五单元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第二部分房地产投资

    第一单元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第二单元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第三单元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第四单元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协助委托资质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决算审计。

    第五单元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第六单元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讲师介绍:

    徐老师

    著名律师,2001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执业于江苏某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徐老师主要从事房地产和建筑工程法律事务的研究和代理,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尽则的执业道德赢得当事人的认同。

    徐老师现担任江苏万群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贝莱尔电气有限公司、宿迁安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安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剑强物业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单位法律顾问。成功代理几百个涉案标的大、社会影响大的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和认同。

    主讲课程:《合同的制定与执行》、《项目合同的制度与管理》、《如何做好公司法律顾问》等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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